证券评估业务相对集中 独立性等有待提高
《评估市场报告》显示,2015年,上市公司公告披露的由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承做的并购重组评估业务共计1 646宗,比2014年上升了19.88%;其中,承做100~200宗、50~100宗、30~50宗、10~30宗、10宗以下评估业务的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数量分别为2家、5家、8家、29家、25家。
“以上数据反映出,这些评估机构的业务数量差距较大,少数机构优势明显,而大部分机构业务数量较少。”上述负责人表示,2015年,上海、北京、浙江和广东四各区域的评估机构平均业务数量分别为36宗、30宗、29宗、21宗,列第一至四位;与2014年相比,除江苏、四川、天津、陕西四个区域的总业务量下降外,其他区域均有不同地程度上升。
据统计,2015年度,资本市场共出现446宗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其中,通过证监会核准的有287宗,正在审核中的有40宗,涉及资产交易规模总计达9 971.97亿元。2015年发生的446宗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除去尚未公布预案、重组失败或暂停的事项,共涉及315宗资产评估项目;其中,置入资产评估项目293宗,置出资产评估项目22宗。
“2015年,69家证券资格评估机构中有19家未承做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评估业务,33家承做了1~3宗,其余17家则承做了超过250宗,反映出评估机构的证券评估业务集中度较高。”该负责人称,近年来,证券市场并购重组持续升温,大型资产评估机构凭借其品牌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占据了市场主要份额。
证券市场重大资产重组往往存在一个事项涉及多个评估对象的情况。据统计,前述315宗重大资产重组评估项目中共涉及评估对象544个,其中包括置入评估对象500个和置出评估对象44个。在544个评估对象中,评估机构同时使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三种方法来评估相关企业价值的,占0.18%;同时使用两种评估方法的,占81.81%;仅使用一种方法的,占18.01%。
“在上述315宗资产评估项目中,评估结论与交易定价差异在±2%以内的有264宗,占比达83.8%,反映了资产评估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交易定价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上述负责人称,不过,目前评估机构在证券评估业务中仍存在独立性不够、未勤勉尽责、执业能力不足等问题。(记者 沈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