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下一步,要密切跟踪试点情况,对营改增运行效果开展第三方评估,针对金融、建筑等试点行业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明确相关领域纳税政策口径,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扩大减税效应;要深入开展政策辅导,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增值税抵扣机制;要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便利程度。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会议决定,从2016年起,中央对地方实施增值税定额返还,对增值税增长或下降地区不再增量返还或扣减;同时,在下一步安排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其他各类财力补助时,将统筹兼顾东中西部实际情况,妥善解决困难地区财力缺口,逐步提高地方财力保障水平。(记者 唐碧)